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网络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就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网络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审查。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网络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JS【2015】-YD-025
三、招标内容:网络工程
四、参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七、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4、预审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2015年9月22日下午16: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
地址:尧都区平阳南街35号,竹林大药房二层
3、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13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57-218604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