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青年干警检察实务探索小组纪实
在临县检察院办公楼的三层,有一间稍大的办公室,8张长方形的桌子围在一起,桌子的一角摞着一叠案卷,西面靠墙的书柜里摆着许多法律书籍。这里就是该院青年干警检察实务探索小组活动的地方。
近日,记者一行走进这间办公室进行采访时,该院的一名老检察官探进头来:“原来是在采访啊!我还以为年轻人又在活动呢,循着声来凑热闹,想跟着年轻人一起进步进步。”
这个被大家戏称为青年干警提升素质的“加油站”、锻炼能力的“供电所”、释放青春的“开心园”的探索小组,如今在临县检察院已小有名气。该小组由18名35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组成,“值日主席”确定本周话题,在每周二、周四组织开展“模拟庭审”和“模拟检委会研究案件”等活动,或者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讨论网络热点案件。探索小组受到了该院党组的积极关注和鼎力支持,规定疑难复杂案件由探索小组讨论,作为提交检委会研究的前置程序。
今年5月,小组接到了临县公安局批捕过来的一个案子。在木瓜坪乡,70多岁的某村民在自己的田里焚烧秸秆,失火烧毁了其他人家刚刚长出的树苗。
探索小组在接到公安局提请批捕过来的这个案子后,针对“捕与不捕、罪与非罪”展开了研究讨论。
失火罪的标准为50万以上,并且法律规定75周岁以上的人可以从轻处罚。探索小组认为失火烧毁树苗的价款刚达立案标准,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但是该案中的鉴定损失为57万,这是否影响该罪的定性,就成了探索小组讨论的焦点。
“鉴定意见也是一个证据,审查案件就是要审查证据。”探索小组的总负责人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明在采访中说道。
探索小组认为既然是意见就可以参考,也可以发现问题。他们通过反复认真阅卷,讨论案件后,认为此案件鉴定失火烧毁树苗有出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建议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侦。
这是探索小组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探索研究中触动最大的一个案件。这其中凝聚了临县检察院18名青年干警共同的心血,也是新诉讼法实施以来,他们将其运用到实践中的一个案件。
“探索小组每一次讨论都是对于我们年轻干警的锻炼和提升,是在实现自我价值,也是在为民排忧解难。能够加入探索小组,对我们来说是种骄傲,也是份快乐。”年轻的干警薛宇青告诉记者。
早在2013年,在经过多次和年轻人、党组成员的沟通之后,“青年干警检察实务探索小组”的概念在检察长刘新平的脑海中有了雏形。但是,小组成立之后,怎么开展,主要做什么,谁来把关,能不能带来预想的效果……这些都是探索小组成立以后面临的难题。
经过多次研究后,院领导决定“青年干警检察实务探索小组”活动以检察实务为主,主体不做限制,经典美文、智慧哲理、幽默笑话、社交礼仪等内容都可作为探索小组的研究和讨论的话题。
“年轻人是希望,是未来。他们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思想活跃,受教育程度高,素质高,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高。我们需要给他们搭建一个展示自我、释放能量的平台。成立探索小组,就是让他们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业务部门干警帮助综合部门干警提高办案能力,同时,综合部门也可以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综合素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们在工作中更加充实与快乐。”刘新平向记者道出了成立探索小组的初衷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