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院长坐堂审案实现角色回归

18.06.2015  17:23
  本报讯 (通讯员白永华)今年以来,中阳县法院全面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最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建琳担任审判长,与少年法庭庭长侯军丽、人民陪审员邢泽斌共同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庭审中,郭建琳与另外两位合议庭成员密切配合,在法庭调查阶段,他仔细核对被告人信息,详细告知被告人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就案件事实的关键细节向李某发问。法庭辩论阶段,在郭建琳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公诉意见,被告人李某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辩论结束后,李某做了充分的最后陈述,当庭悔罪。

  庭审结束后,经过合议庭认真评议,审判长郭建琳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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