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宁兴学校录播教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阳县宁兴学校录播教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阳县宁兴学校委托,就中阳县宁兴学校录播教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中政采【2015】011号
二、项目名称:中阳县宁兴学校录播教室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高清录播主机 | 1台 |
2 | 流媒体管理软件 | 1套 |
3 | 流媒体导播软件 | 1套 |
4 | 流媒体直播软件 | 1套 |
5 | 流媒体点播软件 | 1套 |
6 | 图像跟踪主机套件(含三个辅助摄像机) | 1套 |
7 | 拍摄行为识别软件 | 1套 |
8 | 拍摄智能切换软件 | 1套 |
9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台 |
10 | 拾音话筒 | 6支 |
11 | 高清云台摄像机 | 2台 |
12 | 高清全景摄像机 | 2台 |
13 | 录播控制面板 | 1个 |
14 | 教学视频资源管理系统 | 1套 |
15 | 平台服务器 | 1台 |
16 | 交互智能平板液晶一体机 | 1台 |
17 | 推拉绿板 | 1台 |
18 | 数字化教学平台 | 5套 |
19 | 机柜 | 1台 |
20 | 交换机 | 1台 |
21 | 灯光处理 | 30个 |
22 | 墙面吸音板处理 | 1批 |
23 | 石膏板吊顶处理 | 1批 |
24 | 地面吸音处理 | 1批 |
25 | 工程线材 | 1批 |
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出具主要设备(高清录播机、拍摄智能切换软件、录播控制面板、交互智能平板液晶一体机等)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人报名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主要设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适用代理商,可投标时提供)
5、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索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2015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阳县县委集中办公区四号楼五层采购二科。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时
谈判地点: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出后不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艳荣
联系方式:0358-5300010传真:0358-5300081
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