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29.09.2014  12:43

      为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两节期间生鲜乳质量安全,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我市开展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对全市35生鲜乳收站和22辆生鲜乳运输车辆逐一进行了检查,共抽检生鲜乳样品57个,经检测全部合格。

        这次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生鲜乳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落实两节期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以及生鲜乳收购站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落实奶畜养殖进货查验、生鲜乳收购站“黑名单”等5项制度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发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资质条件重新进行审核,确保获证收购站达到《条例》的规定,确保只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证。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行为;三是加大抽样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和频次,不留边角、死角,实现生鲜乳收购站监测全覆盖,对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四是强化投入品使用监管检查,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做到来源清晰、采购有把关、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耻追溯,防止不合格饲料产品和投入品进入养殖环节,不得使用霉变饲料;五是加强对不合格生鲜乳的监管力度,建立报告制度,对不合格生鲜乳,经检测确认后,在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无害化措施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倒卖、非法收购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