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参加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通知
晋企发〔2015〕96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参加2015中国—阿拉伯
国家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我局决定组织参加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主题
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博览会(简称中阿博览会)
本届中阿博览会以“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为主题,围绕经贸、信息、科技、农业、卫生、旅游、文化等领域举办相关会议论坛、对接洽谈及展览展示活动,旨在打造中阿经贸合作平台,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
二、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0日-13日
地点:宁夏国际会展中心(银川市)
三、活动安排
1、参加产品展览展示;
2、对照中阿博览会重点招商项目,进行有关项目对接、洽谈。(详见《2015中阿博览会重点招商手册》)
四、参展事宜
(一)标准展位布展时间
9月7日--9日,8:30--18:00布展;
9月9日,16:00封馆安检。
(二)展览时间安排
9月10日,10:00开幕式;
9月10日,6:40-7:30进馆,17:30闭馆;
9月11日-13日,8:30-9:00进馆,17:30闭馆。
(三)布展要求
1、参展商须持参展合同表及汇款凭证于9月7日到展览报到处报到,领取相关证件,进馆布展。
2、参展商凭布展证进馆,经分馆负责人核实、确认后在自己的展位上进行布展,参展商须严格遵守《参展指南》及相关规定。
3、参展商如发现展位设施数量或摆放位置有误,请与分馆责任人联系。
4、现场展位或设施改动参展商需向所在馆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分馆负责人向总协调负责人报告,审查认为属合理改动的,总协调负责人向会展中心现场服务部下单,由会展中心现场服务部工作人员给予改动。
5、参展商展位装饰须在自己展位内进行搭建,不得超出展位范围,未经批准超出者,责令拆除。
6、现场租赁服务由会展中心提供,参展商到会展中心现场服务部申请,收费标准按会展中心展览设施服务价目表执行,现场租赁须以现金即时交付。
(四)撤展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13日15:30 | 停止观众入场 |
16:00 | 停止展位水电供应,参展单位归还有关设备并领会押金 |
16:10 | 参展单位办理撤展手续,组织撤展 |
16:20 | 各馆隔离门关闭,保安严格把守公共通道 |
16:30 | 小件展品准备出馆 |
17:00 | 大件展品、设备展台放行出馆 |
9月14日08:30—18:00 | 撤展全部结束 |
1、2015年9月13日16:00各分管负责人向各参展商启用撤展证,签发《参展物品出馆核准单》。
2、展会结束前(9月13日16:00),不得收拾展品,以免影响展会的正常工作。
3、展会结束后参展单位可收拾物品,展位拆撤工作可以在16:00后开始。
4、在撤展时段内进行撤展的人员,须佩带撤展证才能出入馆。
5、展品运出,须凭《参展物品出馆核准单》放行。
6、爱护馆内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展馆内的用电设备,情节严重给予重罚。
7、参展单位须遵守组委会发布的《展览现场日程安排》及其他规定,若有变化以展览现场通知为准。
8、撤展前,在规定时间内将租赁器材归还到原办理租赁的现场服务部,办理租赁押金退还手续。
9、在撤展结束前,施工单位将展台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并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未清理垃圾的展台将不予退还清洁押金。
五、参展展品范围
组织能代表山西地域特色的品牌产品参展: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现代农业、品牌老字号、金融服务、高新技术、新能源、非遗文化、旅游商品、装备制造等。
所有散装食品、裸装食品(例如干果、山货、茶叶、干海鲜等)以及穆斯林民族禁忌类产品(例如猪肉及猪肉制品、酒类等)不在参展商品范围内。
六、参会参展费用
展位费:免收展位费。
其它费用:食宿、交通、展品运输等费用自理。
七、参会参展要求
1、各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展品参会参展。
2、对照《2015中阿博览会重点招商手册》,精心组织对接洽谈项目。
3、各市务必于2015年8月7日前,将企业报名表收集整理统一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边 疆
电话:0351—5607022 13007075860
附件 :企业参展报名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