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六部门部署以“中国梦”为主题开展文艺创作活动

12.06.2014  18:34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等六部门根据中宣部、文化部等部委的安排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全省人民加快推动转型跨越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热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创作活动,推出一批包括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等门类的优秀作品。

通知指出,全省文艺工作者要积极投身创作活动,2014年6月底前推出一批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2015年底前推出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大中型作品。2014年6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通过专家评选、群众推介、网络投票等方式,组织推荐优秀作品;2014年国庆节前后,省市宣传文化部门对筛选出的优秀文艺作品分别进行展示;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大中型文艺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通知强调,各级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精益求精,广泛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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