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高”报告昭示今年反腐力度不减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李志晖 刘巍巍)中国最高司法机关13日亮出去年“打虎拍蝇”反腐成绩单,并强调2016年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两会代表委员认为,这昭示今年反腐将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更有力的震慑效应服务于改革发展和民生福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当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分别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对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审结周永康案以及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周永康、令计划、苏荣、蒋洁敏等原高级官员所涉腐败案件的处理情况在报告中均有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中还对周永康案以及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专门作出说明。
报告显示,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件4.9万人。2014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3.1万件4.4万人。
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虽比2014年略降,但查办的大案要案增多。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同时,海外追逃追赃行动也延续了往年势头,取得积极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说,重拳反腐没有回头路,各界都应拿出割除腐败毒瘤的决心,主动把反腐倒逼力转化成改革助推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大批腐败分子,获得民众赞誉。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司法机关不仅严打贪官,也严惩行贿犯罪。报告显示,2015年检察机关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围猎”干部等行贿犯罪8217人。各级法院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
这恰好呼应了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该法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主要是严格了行贿犯罪从宽处罚的条件,不仅让官员“不敢收”,也让人“不敢送”。
中国司法机关还展现了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4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721人。检察机关方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代表认为,司法机关加强自身反腐的力度仍将长期持续下去。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这一大背景也决定了今年反腐工作的重点领域。
根据报告,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的犯罪行为包括: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等。
全国人大代表、刚毅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敏刚说,抓好以上重点领域反腐工作“非常必要和及时”,有利于实现精准反腐,继而服务于深化改革的全局。“越是面临经济困难局面,就越需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改革攻坚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上海德力西集团党委副书记周振波代表注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附页中,专门用图示概括了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如果说全面深化改革要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那么惠农扶贫资金、社会保障等就涉及‘最后一公分’。如果发生克扣侵占等腐败行为,就会直接损害百姓利益,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他说。
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在巩固已有反腐成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玲说:“我在辩护过程中,在为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深感痛心惋惜的同时,也深切体会到预防犯罪的必要性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
她建议,在反腐斗争中,应尽快建立完善法律体系,解决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举报线索查办、保密、反馈工作规范等问题。
崔根良代表建议,应推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控制体系,从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把预防和惩治腐败融入实际工作流程之中,监督干部正确看待和使用权力。
责任编辑: 张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