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山西有望建成10个跨境电子商务区
6月22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113工程”,到2018年,力争建设10个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培育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3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
为此,我省将实施“跨境电商千企培训”计划,引导中小企业体验“互联网+外贸”商业模式。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退税、结售汇、物流快递、仓储、融资等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和服务中心,为传统外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团队组建、平台开发、品牌创建、网络营销、技术咨询、融资创投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
并支持企业在武宿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开设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体验店等,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有条件的市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等载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电商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物流快递配送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申请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通关报检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商、物流快递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国际邮件互换、国际快件一体化监管中心建设,优化进出境邮件和快件通关流程,提升寄递时效。争取中国邮政集团支持,增加国际普邮包裹、航空挂号线路和EMS(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快递直封、直发邮路等服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商品可追溯体系和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严厉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各种违法侵权行为。(记者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