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4个煤焦站点全部撤销

05.12.2014  16:18

  按照省、晋城市及我市关于公路煤炭焦炭运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4年12月1日零时,我市辖区内14个煤焦营业站、稽查站、驻厂站全部撤销,其中包括7个煤炭公路营业站、1个煤炭公路营业站分站、2个煤炭公路营业站稽查点、2个铁路上站煤管理站和2个焦炭驻厂开票点。

 

  目前,各站已全部撤除公路站点的站点标识、挡杆、路障、交通指示牌和稽查岗楼等设施,并在引道口张贴公告,设置围栏、围板。除焦炭驻厂开票点的人员、设备、设施完全撤消后,煤运各公路营业站(点)还安排专人值守,告知过往运煤车辆已经不再进行查验,防止不明情况的运煤车辆等待造成拥堵,及时做好疏导、解释等工作;同时正在抓紧进行票据清收、资产核对、地上建筑及附着物处置等后续工作。

 

  下一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高平有限公司将按照省、市公司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有序做好撤站的后续工作,妥善安排人员转岗事宜,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