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检查组对我省33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检查
06.12.2016 04:0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申报相关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11月20日至24日,国家督导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我省3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期间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30所(个),其中小学175所,初中54所,一贯制学校24所,完全中学11所,教学点66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2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515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11月25日上午国家督导检查组与省政府进行了意见反馈,认为“山西省33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省政府张复明副省长出席反馈会,并从“分类处置,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好所反馈的各类问题;真抓实干,攻坚碰硬,如期完成县域义务均衡评估任务;敢于担当,压实责任,有效履行教育督导三位一体职责”三个方面作了表态讲话。
国家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个成员单位负责人,9个市分管市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33个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计202人参加了反馈会议。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6.12.2016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