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咋申领就业专项资金
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省据此设立就业专项资金,对城乡各类劳动者及创业培训机构等给予资金支持。岗位补贴类项目、社会保险补贴类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类补贴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很多,看看怎么来申领吧。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广、项目多
就业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创业工作任务,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的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专项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主要是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未离校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转移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员、在岗高技能人员等。同时,承担职业培训任务的各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培训基地以及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示范园区等也可以申领专项基金。
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岗位补贴类项目、社会保险补贴类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类补贴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类项目、就业创业示范项目、创业项目类补贴补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以及经其他支出补助项目。
岗位补贴
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申请补助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自主创业证明、创业带动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就业登记证明、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等。申报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条件者,按季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岗位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社会保险
补贴期限分类确定
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2/3。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2/3。
以上两类人员申请补贴的程序为:按规定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情况,由所在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签注意见。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季度终了后,由个人所依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个人向机构隶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发放给申请者本人。申请补贴资金材料应附:《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证明个人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代办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分类确定,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职业培训
五类人员给予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入员(简称五类人员),在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按四个档次确定补贴标准,A类每人补贴不超过1200元、B类每人补贴不超过1000元,C类每人补贴不超过800元,D类每人不超过600元。(分类标准参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但在培训后取得相应工种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有效课时不得少于120课时,国家培训大纲已有明确课时要求的按大纲规定执行。
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个人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也可采取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办法。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培训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材料、申请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申请材料还应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书。
个人直接申请的,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
创业培训
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者可申领
五类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经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的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五类人员进行创业培训达到规定条件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80元,每人补贴总额不超过1800元(已出台高于此补贴标准的市,仍可按原补贴标准执行)。创业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先支付补贴资金的60%;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以上的,再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支付补贴资金的40%。申请培训补贴材料应附:培训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和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创业证明材料。
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全省各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注册学籍的大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了本校按规定组织的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或创办企业培训),可向相应市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申请高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每人150元,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创业实训补贴。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地、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创业实训的,可给予创业实训补贴。对经过创业实训后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开办网店等方式正常经营的,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对创业实体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再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申请创业实训补贴材料应附:申请实训补贴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创业实训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创业实训协议复印件、提供创业实训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签名的接受实训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和社会组织合法资质证明等创业证明材料。
职业鉴定
按考核收费标准给予补贴
五类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直接向常住登记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考核收费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单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的,按每人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材料应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减收或免收均需当事人签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其依托的单位在银行设立的账户。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代为申请补贴的,还应附个人委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
创业项目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场地租赁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申请补贴材料应附:个人身份证明、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