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丢失请人伪造新绛王某受罚5200元

05.03.2015  11:35

    驾驶证丢失不是积极去补办证件,而是任性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继续驾驶机动车。2月27日,新绛县农民王某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5200元,并计12分的处罚决定。

  2月27日10时许,新绛县横桥乡王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小型越野轿车,沿108国道去侯马市。当其行驶到狄庄交警执法检查站时,正在此执行春运交通安保的古交中队民警上前对其依法进行例行检查,同时要求王某靠边停车并出示相关证件。随后,民警发现其驾驶证上的字体明显存在很大的破绽,且所贴照片模糊不清,遂怀疑该驾驶证系伪造变造。经询问、信息查询,证实王某确实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驾驶证已丢失,于是请人伪造了现在使用的证件。(记者 王荔 通讯员杨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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