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12.04.2017  22:22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示范、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制造推广、制造互联融合、军民产业融合、工业转型强基、服务制造创新、公共平台建设等八大技术改造专项工程,力争“十三五”期间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达到12%,重点产业中60%的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为支持全省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省财政多方筹措,安排1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一是 采取贴息方式,对企业(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额度最高可达到利息实际发生额。 二是 采取补助方式,对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比照基准利率给予补助;对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补助。 三是 对特别重大的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此外,省财政还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对全省技术改造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