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校园恶少”别光指望批评教育
专项治理“校园恶少”别光指望批评教育
背景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京华时报发表兵临的观点: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光是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多达43起,其中不光有以多欺少的暴力殴打,更有脱光衣服甚至逼吃大便这样的欺凌侮辱,一些极端个案的情形,让人很难相信那些事情会是在校学生所为。集中的专项治理整顿能在短期内迅速形成执法的威慑效应,第一时间激活学校的监管职责,同时也能快速引起全社会尤其是家长的关注和重视,从而推动各方力量参与到这一社会畸形现象的治理中来。或许人们需要反思:为什么培育人的机构却屡屡发生践踏人的恶性现象?是我们的孩子出了问题,还是学校的教育有问题,抑或是我们这个社会本身出了问题?这样分析可能有些过于宽泛,但在某种程度上,孩子就是包括家庭和学校在内的整个社会机制的“产品”,这种“产品”质量的好坏,决非全由基因决定,它更取决于每一个锻造环节是否有严格完善的“质量标准”。以此追问校园欺凌现象的症结,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更需要遵循“人”的教育目标和规律,检讨并改进我们的教育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
小蒋随想 :校园暴力与欺凌的成因有许多,仅举两例供诸位思索。其一,当下的传媒极度发达,内容管理与分级却滞后。网络上充斥着大量不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与影视剧中的暴力与凶杀情节不胜枚举。这些东西常常未加筛选,就被青少年“吸收”乃至效仿。一些未成年人并不觉得实施暴力是违法犯罪,反而觉得很“酷”,欺辱同学“很爽”,还要拍视频上传网络显摆嘚瑟。此外,对于青少年违法与犯罪,仅是批评教育越来越显露出不足,处置手段的匮乏与尴尬明摆着。在某些案例中,14周岁以下青少年犯下杀人重罪,不承担刑事责任,进而再次杀人,引发了法律究竟是保护未成年人,还是客观上放纵犯罪的强烈争议。现实中,一些不良少年也因此对违法有恃无恐,从“小恶”一步步升级,直至犯下不可挽回的重罪。治理校园欺凌,避免“小恶霸”的形成,有关方面不能头疼医头,需要考虑并着手弥补更多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