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计生专家:两孩政策还未实施提前生育属违法

12.12.2015  08:46

12月8日,太原市12320卫生热线首次邀请计生专家——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主任卫小兵,就老百姓关心的全面两孩政策做了详细解答。

12月1日起,12320卫生热线承担原12356计生热线职能。热线并入一周以来,共接受咨询计生问题15余人次,涉及生育服务证办理、独生子女政策、再生育政策等,给市民提供更权威、更专业的计生政策及知识解答。 1 政策正式实施前后生育合法性如何界定?

 康女士: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没有通过,可是我现在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我和爱人都不是独生子女,那是不是就违规了?会不会受到处罚?

卫小兵:合法不合法是指生育时间,并不是怀孕时间。只要生育时间是在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之后,就属合法的,但生育时间如果是在法规出来之前,又不符合目前我省《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哪怕是提前一天,都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在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来之前,要严格执行现行法律。 2 全面两孩政策何时在我省正式实施?

王先生:我今年快四十岁了,儿子都快上高中了,原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一个孩子了,突然听说全面两孩放开了,我这个70后也想赶赶这趟末班车,就是不知道全面两孩政策在咱们省落地了没有?

卫小兵:这个好多老百姓有误会,因为党提出的都是政策性意见,并不是提出之日就开始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之日,就是全国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时。12月2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下一步,就是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后一个环节。 3 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吴女士:我姐姐符合单独两孩的条件,她最近刚生了二胎,听姐姐说在生育时还需要带《四证一表》进行审批。请问卫主任,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还需不需要审批?

卫小兵:今年,我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启动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了办证程序,一孩生育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在结婚、怀孕或孩子出生后,只要持身份证、结婚证到夫妻一方或现居住地免费办理一孩登记即可。全面两孩正式实施后,生育二孩时将和生育一孩一样,实行登记制度,取消审批制度。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三孩或多孩生育,符合条件(如再婚家庭)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具体办理程序以及办理需要的材料要按照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来办理。 4 实行登记制度后还能否办《生育服务证》?

刘女士:我们单位给办了生育险,如果想享受生育险,就必须有《生育服务证》,我如果生了两孩还想享受生育险,到时还能不能办理《生育服务证》?

卫小兵:办《生育服务证》主要关系到生育保险的报销、生育津贴的领取以及产假的规定。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与省人社厅沟通,如果可以取消计划生育相关证件,老百姓就不需要再办理《生育服务证》了。目前,涉及到生育保险报销确实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市民如需办理,可到办理登记所在地乡镇 (街道)计生部门打印证件,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 5 独生子女父母是否还享受奖励优待?

秦先生:我是90后,已经生了一个孩子,不打算再要第二个孩子,全面两孩实施后,我们以前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还有没有了?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会不会收回?

卫小兵:关于这点,国家卫生计生委曾明确指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不过,之前已经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如果你是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奖励费不用退还。

另外,关于目前还能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给大家解释一下,在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前,按照现行生育法律法规,是可以领取的,而且可以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优待政策。但是,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6 头胎是双胞胎能不能生二胎?

李女士:我有一对双胞胎,是两个男孩,今年3岁了,一直以来,我和爱人还想要个女孩子。请问卫主任,全面两孩放开后,我是不是可以再生第二胎了?

卫小兵:这是好多老百姓对全面两孩政策存在的误解。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就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一般简称“全面两孩政策”,不是网上很多宣传的“全面二胎政策”,两个孩子的概念不是两胎,也就是说,一对夫妻不管生育几胎,只能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那么不允许生育二胎。 7 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能否退回?

刘女士:我在两年前生了第二个孩子,我和爱人既不是独生子女又不是农业户口,属于违规生育,当时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请问卫主任,全面两孩实施后,我之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能不能退回?

卫小兵: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对你之前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原来已经违法生育,但社会抚养费还没有征收的,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还要进行征收。因为不同时期适用不同的法律,不能用新法律来诠释以前的生育行为。在新旧法律交替之时,往往矛盾也出现在此,还是那句话,在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来之前,要严格执行现行法律。链接单独两孩政策我省实施效果如何?

2014年5月29日,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经过一年多时间,至2015年11月30日,全省已有11638个家庭申领了单独两孩再生育服务证,占到单独家庭总数(51142户)的22.76%,其中,已有3108个家庭领证后生育了孩子,占到全省单独两孩再生育服务证申领总量的26.71%。从总体情况看,申请办证家庭逐月增加并保持相对平稳水平,没有出现生育堆积现象。

卫小兵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降低了人口出生堆积的风险,有助于客观把握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创造了条件。晨报记者 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