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 法官办案忙
本网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姚运兴 靳彦)新年新作风,新春新气象。为认真贯彻落实“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精神,以实际行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2月25日,羊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运城中院全体干警便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忙碌而又紧张的工作中,开庭审理、接待当事人等各项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民一庭开庭审理的运城市某运业有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为运城中院敲响了节后第一槌。
上午九点十分,运城市某运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来到法院,等待开庭。2012年9月27日,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超车道时,与前方李某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追尾相撞,后又推着重型普通货车与运业公司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相撞,造成周某驾驶的车辆乘车人周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运业公司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运业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付伤者24000元。当运业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某保险公司仅向运业公司支付了部分赔偿款,运业公司遂将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某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运城中院。考虑到当事人的迫切心情,年前主审法官淮钢已经传唤了当事人,并当面做了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庭前调解工作,调解未果后第一时间安排开庭。九点三十分,庭审准时进行。庭审后,当事人由衷地说:“年后上班第一天,法官就高效快捷地办案,真的没想到。”
据了解,自2009年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以来,运城中院形成了人叫人干人不干,政策调动千千万,全院上下不推自转的良好氛围,法官队伍展示出了勤勉敬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精神面貌,在年关前后不仅没有松懈倦怠,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司法为民有序安排工作,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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