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18.06.2014  12:12

    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所作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据悉,条例草案作为自贸区建设的框架性法规,要体现中央“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要求,要坚持法治环境规范的要求。在条例草案的修改中,市人大法制委建议预留制度创新空间,对一些改革创新还在持续深化的内容,如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等,通过增加“概括加列举”等表述方法,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科学厘定条款内容,对涉及金融、税务、海关等国家事权的内容,建议从配合国家管理部门推进相关改革创新的角度进行完善,对涉及地方事权的管理体制、综合监管、法治环境建设等内容,从深化自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角度修改完善;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积极为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建议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增加在自贸区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模式创新的总体性要求及相关规定,增加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市场监督的有关规定,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对提高贸易便利化、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增强行政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等方面做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经对照,目前提出的草案修改稿基本涵括了现阶段有关部门归纳的所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管理模式。

    在审议中,薛利、张耀伦等委员认为,对涉及金融、税务、海关等国家事权的内容,要建立一个协调推进的机制,推进相关制度的改革创新;万建华等委员认为,应鼓励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综合金融服务。

    会议听取了市经信委主任李耀新所作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晓涛所作的关于《上海市防汛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陈兆丰所作的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并对相关法规草案和报告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上午的全体会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听取了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洪玫所作的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问题的主题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姜斯宪主持下午的全体会议。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副市长周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