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14届23次)

09.10.2015  10:56

    任命陈东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顾金山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海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吴耀君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徐瑛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施杨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欣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宗光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免去何斌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倪振良、丁德宏的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顾军伟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姚建中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岳琦亩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伟忠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叶平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曹芬芳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朱宇明、金国芳、徐林宝、夏晓虹、程亭亭、李伟林、鲍韵雯、郑卫、冯彦霄、唐毅、汪清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熊雯毅、董庶、黄贤华、张心全、马清华、赵超、夏青、周燡、沙洵、林岚、费琦、陈树森、史小峰、方遴、戴曙、邵春燕、张莹、徐东明、凌莉、沈旭军、林俊华、徐晨平、朱佳平、陈振宇、竺琴、黄海、袁玮、许浩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沈竹莺、李长坤、蒋辉霞、孙少君、徐晓炜、李弘、潘兵、单文林、陆宇鹰、徐焰、桂佳、李伟斌、许京、潘春霞、蔡建辉、巩一鸣、顾恩廉、陆文芳、盛伟玲、康乐、钱文珍、郭震、孙歆、侯晓燕、王刚、杨苏、吴循敏、张华松、王敬、杨斯空、胡瑜、姚佐莲、刘江、毛海波、刘雯、金绍奇、陈敏、严卫忠、翟从海、陆俊、任静远、季伟伟、寻增荣、刘丽园、孙卫、郑东和、顾苹洲、邬小骋、韦庆、陈根强、胡健涛、胡冰、毛焱、陈光锋、洪可喜、杨奇志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弘煜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撤销孟崭的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周刚为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上海海事法院海事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健、杨婵、潘燕、钱旭、徐忠、朱杰、杨帆、谢徵、龚学延、张彦、陈磊、王蕾、朱夏玲为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免去焦国强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易嘉、杨馥宇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免去郑鲁宁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杨慧亮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贺卫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林立的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林立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李文、阮文杰、顾汉国、徐辉、乔伟勇、万荣、刘华敏、倪卫华、张嘉钧、肖友广、聂文峰、周春燕、汪信、曹杰、陈亚德、周云春、莫毅、孙秀丽、沈伟君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任命陈霁蕾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唐文广为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王怀田为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陆夏云为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华肖的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锦潮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吕颢、刘正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王朋、王洪兵、王涛、王钰萍、任波、刘宇、安宁、朱玮、朱剑虹、邬放骥、吴真、张树芳、张祺、张曦、李小文、李华振、李伯村、李谷妍、杨小芬、沙黎辉、邹先锋、陈晨、陈超然、周晓燕、孟庆华、林仪明、郑勇、金晔、俞文浩、俞倩、娄奕、皇甫长城、祝黎明、赵蔚、徐灵菱、徐晓燕、秦新承、袁琦、袁腊梅、宿杰、章亚娟、黄冬生、黄洵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于爽、马玮玮、王志先、纪皓、许纯洁、李玉堂、陈佳琦、欧阳治、胡春健、赵炜捷、夏芳、顾佳、黄玮、蒋俊如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任命冯志宇、金杰、郭宝合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任命王幼君、厉永佳、汤盛佳、张妍、张永胜、张守慧、杨爱民、陆锋、房长缨、洪梓桉、蒋骅、樊雪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吴培凯、李怡文、金莺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周蕴露、陈华为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