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上半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PM2.5下降16.7%
今年上半年,我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7%,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这是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11市空气达标183天
今年6月到7月,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昨日,相关负责人向本次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情况。
根据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0%左右。去年,全省11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平均为183天。2014年上半年,11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达标天数平均为95天,同比增加15天;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8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7%,显示作为生态民生重要内容之一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风电成为我省第二大电源
工业污染是我省主要污染源,为着力整治工业污染,我省比国家规定提前两年启动火电、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大幅削减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高排放行业和重污染区域实行新增量和减排量转换,实现增产减污。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去年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完成年度任务的271%,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5%左右,集中供热普及率超过80%。
同时,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去年,我省煤层气抽采量和利用量占全国的94%和96%。风电累计发电装机350万千瓦,成为全省第二大电源。太阳能累计发电装机30万千瓦。去年,全省更新5万多辆营运汽车,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重达50%。
再次呼吁太原市“限车”
作为我省环境治理重点,太原市去年拆除分散采暖锅炉543台,新增集中供热扩网面积2000余万平方米,关停淘汰搬迁污染企业230余家,对200余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改气”,拔掉黑烟囱万余根。
2014年上半年,太原市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达到92天,同比增加33天,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的排位退出倒数前15位。
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建议,太原市要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防治,应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严格限制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记者 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