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于惠农新政 上半年山西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
9月2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贫困监测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2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3%,增幅高于我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是拉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相关人士表示,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其工资性收入增加。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千村万人就业培训工作,完成5万人的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任务,促进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16年上半年外出农民工人均月工资为2906元,同比增长7.4%。另外,投资增速持续稳健,煤焦价格企稳回升,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山西煤炭经济下行对居民就业的影响。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7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9.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9%。
2016年山西再出台10项惠农强农新政策,受益于此,今年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相关人士表示,今年上半年,农资价格回落,生产成本有所下降,农用柴油、地膜、氮肥、饲料等价格均有所下降,特别是饲料价格降幅较大。生产成本降低的同时,农产品出售量大幅增加。去年下半年以来,受粮食价格特别是玉米价格大幅下跌的影响,不少农民惜售观望,导致出售时间推后到今年,上半年农产品出售量同比增长较多,带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
另外,随着各项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民得到的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等财产性收入逐年提高,带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不断增长。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外出农民工就业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外出人员寄带回收入稳定增长,以及离退休金、养老金标准的提高,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转移性净收入大幅增长,达到人均8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记者 丁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