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09.09.2015  10:30

8月26日至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副主任张知通、陈有极、洪明德、王庆、廖小华、陈仪代,秘书长黄宝成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丽娟、潘东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生态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三明市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草案)》、《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草案)》、《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办法(草案)》。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列席第二十七次常委会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