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27.04.2015  15:53

4月16日至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副主任张知通、洪明德、王庆、廖小华、陈仪代,秘书长黄宝成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俊德、潘东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免去罗蔺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挂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规定(草案)》。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