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16.09.2014  19:04

    8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副主任涂振锟、张知通、陈有极、洪明德、廖小华,秘书长黄宝成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明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三明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收储、厦门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明市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等三个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草案)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草案)三个制度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草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草案)。会议决定任命林守钦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规定(草案)》、《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暂行规定(草案)》、《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草案)》。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