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胡通知》(晋政办函[2009]177号),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的通知》(晋环发[2014]177号),省监测站站2015年第三季度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报告及预警报告,10月底,省环保厅分析计算出了2015年第三季度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扣缴及奖励生态补偿金,正式下文通知各相关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