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司法局万荣县司法局窗帘、厨具、机关亮化、护栏项目询价公告
受万荣县司法局委托,万荣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就万荣县司法局窗帘、厨具、机关亮化、护栏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领取询价文件。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万荣县司法局窗帘、厨具、机关亮化、护栏项目
(二)项目预算:
第一包:窗帘,预算额51948元;
第二包:食堂厨具,预算额21800元;
第三包:机关亮化,预算额61500元;
第四包:机关护栏,预算额52780元。
(三)项目招标范围:(技术参数等详见询价文件)
第一包:窗帘。包括108个窗帘,亚麻提花布料594米,附件及其他等;
第二包:食堂厨具。天燃气炉具、蒸箱1套,和面机1台,冰箱1台,冰柜1台,厨具灶具等;
第三包:机关亮化。字壳115平米,数码管380根,洗墙灯75根,辅材及其他等;
第四包:机关护栏。不锈钢89管 120米,不锈钢75管130米,不锈钢63管260米,护栏台阶 混凝土贴瓷砖99米等。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取得所投产品的品牌授权;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应提交经年检合格的如下内容的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两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代理人身份证(在职人员);
7、所投产品厂家的授权文件(非生产厂家);
8、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明细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公司全体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供应商按顺序装订成册办理报名手续。
万荣县境内的供应商同时向检察院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加盖公章)各一份,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后,取得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加询价,外地供应商在当地检察院进行查询。
四、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咨询、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万荣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万荣县财政局一楼政务大厅)
六、询价时间:2015年7月28日下午15:00
询价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荣分部(万荣县修理街智慧城乡服务中心126室)
七、联系人:畅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59-4535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万荣县财政国库收付执行中心
开 户 行:万荣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656103010300000017484
行 号:402181501001
此项目询价保证金为:
第一包:人民币 壹仟元整 ;
第二包:人民币 肆佰元整 ;
第三包:人民币 壹仟贰佰元整;
第三包:人民币 壹仟元整。
请供应商以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万荣采购专户(WRCG2015-0154 第**包)询价保证金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