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司法局万荣县司法局窗帘、厨具、机关亮化、护栏项目询价公告

20.07.2015  13:28

受万荣县司法局委托,万荣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就万荣县司法局窗帘、厨具、机关亮化、护栏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领取询价文件。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万荣县司法局窗帘、厨具、机关亮化、护栏项目

(二)项目预算:

    第一包:窗帘,预算额51948元;

    第二包:食堂厨具,预算额21800元;

    第三包:机关亮化,预算额61500元;

    第四包:机关护栏,预算额52780元。

(三)项目招标范围:(技术参数等详见询价文件)

第一包:窗帘。包括108个窗帘,亚麻提花布料594米,附件及其他等;

第二包:食堂厨具。天燃气炉具、蒸箱1套,和面机1台,冰箱1台,冰柜1台,厨具灶具等;

第三包:机关亮化。字壳115平米,数码管380根,洗墙灯75根,辅材及其他等;

第四包:机关护栏。不锈钢89管  120米,不锈钢75管130米,不锈钢63管260米,护栏台阶 混凝土贴瓷砖99米等。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取得所投产品的品牌授权;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应提交经年检合格的如下内容的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两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代理人身份证(在职人员);

7、所投产品厂家的授权文件(非生产厂家);

8、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明细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公司全体人员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供应商按顺序装订成册办理报名手续。

万荣县境内的供应商同时向检察院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加盖公章)各一份,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后,取得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加询价,外地供应商在当地检察院进行查询。

四、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咨询、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万荣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万荣县财政局一楼政务大厅)

六、询价时间:2015年7月28日下午15:00 

询价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荣分部(万荣县修理街智慧城乡服务中心126室)

七、联系人:畅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59-4535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万荣县财政国库收付执行中心

开  户  行:万荣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656103010300000017484

行        号:402181501001

此项目询价保证金为:

第一包:人民币  壹仟元整  ;

第二包:人民币  肆佰元整  ;

第三包:人民币  壹仟贰佰元整;

第三包:人民币  壹仟元整。

请供应商以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万荣采购专户(WRCG2015-0154  第**包)询价保证金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