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残联为4.3万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04.09.2019  05:42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持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帮助残疾人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经政府采购,大同市残联为全市4.3万余位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帮助广大残疾人在遭遇各种意外伤害时,减轻他们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市残联为具有大同市户籍,在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内,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0-6岁在训残疾儿童购买了保期1年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每人50元。意外伤害,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意外身故赔付20000元,意外医疗赔付5000元,意外住院津贴50元/日(合同期限内累计不超过180日)。目前保单已经生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直接报案。按残疾人户籍归属地,原城区、原矿区、原南郊区、灵丘县、广灵县、浑源县由中国人寿保险大同分公司承保。新荣区、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左云县及残疾儿童在训机构由中煤保险大同中支公司承保。
  同时,市残联要求各县(区)残联及残疾儿童在训机构加强宣传引导,使受益残疾人了解保障内容,明了理赔流程、免赔事由等,避免理赔过程中因资料不完善、报案不及时造成纠纷。

来源:大同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