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红副检察长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院专题调研绩效考核工作

22.05.2018  14:43

  

  

  5月18日下午,受杨景海检察长委托,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赴太原市万柏林区院调研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崔国红副检察长一行参观了区院检务大厅、党员活动室,听取了区院田树平检察长工作汇报,观看了智慧检务大数据平台演示,对该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中,崔国红副检察长专题就万柏林区院近年试行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同大家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他指出,万柏林区院的千分制绩效考核工作,将全院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全面纳入量化考核,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探索,起到了树立导向、强化履职、奖勤罚懒、科学管理的作用,值得各级各地借鉴推广。这项工作有五个亮点:一是在业务工作中突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属性。在总分700分的业务工作大项中,诉讼案件占400分,诉讼监督占300分,并将年度监督任务分门别类,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二是目标任务对标一流。年初设定的该院各条线目标任务,均以全市城区院各条线工作上年度考核第一名的业绩作为标准,自加压力,争创一流。三是注重工作质量。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违规违章的情形设置扣分项,奖罚分明。四是将会议出勤等机关日常管理事务纳入考核范围进行赋值,效果明显。五是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区院专门开发了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与网上办案系统、办公管理系统等联网运作,使绩效统计和发布更加及时、客观。

  崔国红副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绩效考核制度机制的设计,要注意考核出检察机关四个层面的定位和作用:首先,要考核出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定位。检察机关首要的属性是政治机关。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各级院党组领导下,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党的领导是否得到切实加强,这是考核工作要反映和解决的首要问题。其次,要考核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检察机关一切要以办案为中心。办案,既包括批捕、起诉,同时包括监督。监督是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发力点,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方面大有文章可做。考核工作要体现出检察机关在诉讼案件和监督案件两大领域的成效,这是考核工作要反映和解决的关键问题。第三,要考核出检察机关作为作为党和国家机关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检察机关是党和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做工作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党委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当前,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加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扫黑除恶、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整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努力用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赢得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这是考核工作要反映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第四,要考核出检察机关作为要求严格、管理科学的国家机关的定位。考核出干警的精神风貌、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这是考核工作要反映和解决的基础问题。

  省院政治部、案管中心、研究室、机关党委和太原市院有关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