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万柏林分局——团伙以文物评估、鉴定和代理交易为名跨省诈骗60余万元
2017年3月以来,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陆续接到来自河北、河南、广州、深圳和山西等地的20余名受害人报案,他们均称在网上看到关于“太原国贸艺术馆办理有关收藏品的展销、评估、介绍交易”的广告,并先后在位于万柏林区玉河街康乐巷下元二小区的2层底商与该艺术馆签订了服务合同。向对方支付每笔1万元至6万元数额不等的费用后,受害人发现该艺术馆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共涉及金额60余万元。
8月,专案组民警辗转多地调查取证,陆续将黄某玉(男,26岁,河南省息县人)、黄某(女,31岁,河南省息县人)、陈某(男,26岁,浙江嵊州市人)、徐某(男, 26岁,浙江省武义县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中秋节期间,专案民警紧紧抓住主犯王某(男,58岁,浙江省永康市人)可能回家团圆的有利契机,赶赴嫌疑人原籍展开蹲守布控,随后将其一举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玉二人经事先预谋,于2016年10月在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康乐巷成立一家名为“太原市国茂艺术品”的公司,雇佣黄某(对外谎称公司市场总监,负责具体对受害人实施诈骗)、陈某(对外谎称文物鉴定专家,负责藏品真伪鉴定和价格评估)、徐某(对外谎称公司财务、业务员,负责发布虚假广告,电话联系全国各地的受害者)三人。
该团伙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发布大量提供收藏品展销、评估和介绍交易等服务的广告。全国各地数十名受害人与该团伙取得联系后,团伙成员在并未查验实物的情况下,电话告知受害人所持藏品价值80万至100万元,并承诺可以负责将藏品以高价卖出。待受害人从全国各地前来咨询时,该团伙成员之间相互掩护,虚构“已有买家看上藏品,待完成鉴定后即可以高价卖出”的事实,诈骗每名受害人1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鉴定评估费用。
经进一步查证,该团伙成员及公司并不具备任何藏品鉴定资质,同时也从未委托其它公司进行鉴定,其故意虚构事实、夸大藏品价值和评估费用的目的,仅是为了达到其诈骗目的。现五名团伙成员已被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