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都市报》:万柏林分局——先卖房后抵押 男子诈骗40万
本报讯(记者王清文)经朋友介绍,太原一退休女职工将多年积蓄40万元借给他人周转,为保险起见,还让对方以房产作抵押。不承想,却因疏忽大意掉进“先卖后押”的诈骗陷阱里,数十万借款至今没着落。12月2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获悉,经缜密侦查,警方成功破获了这起以房产为抵押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受害人吴某(女,59岁,太原市人)自述,自己是省内一家大型国企的退休职工,退休后将多年来辛苦积攒的数十万元积蓄全部用于炒股,几年下来倒也有所收益。2013年3月,经朋友冯某介绍,吴某认识了在深圳经营酒店生意的老板李某,李某当时正为资金不足发愁,急需数十万元资金周转,热心的吴某答应帮忙。4月中旬,由冯某当中间人作担保,吴某与李某商定了借款事宜。按照约定,李某以其在尖草坪区的一栋小二楼作抵押,向吴某借款4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借款期限3个月,每月以5%的利息计算。随后,吴某将自己的股票全部变现,先是在下元附近一家银行向李某转账25万元,后又在李某的车上将15万元现金交给了李某,李某给吴某写下了一张40万元的借条。
“毕竟是自己的全部积蓄,所以在借款之前也算是经过认真考虑的。由于李某所抵押的房产系村里的安置房,还未办理宅基地证,我还亲自到村里查看了房产的基本情况,这才放心,加之又是朋友介绍,所以也就没有再多想什么。”吴某说自己真没想到这会是一个骗局。2013年7月底,看到借款期限已到,吴某便给李某打电话催促还款。开始时李某还答应尽快还款,没想到后来竟然干脆不接电话了。就这样,一直到今年4月,吴某找不到李某,无奈之下便决定搬到李某的小二楼里居住。结果,她发现小二楼的门锁已换,再向附近村民和邻居询问得知,李某的房子早在2012年就卖给了别人,只是人家一直没有实际居住而已。万般无奈之下,吴某这才想起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后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他辩称自己并非故意诈骗,实在是酒店生意周转着急才用此下策,而且虽然自己写下40万元的借条,但实际仅收到吴某借款25万元,剩余的15万元吴某根本没有实际交付。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调查和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注:此文刊登于2014年12月3日《三晋都市报》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