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二老争地八年 法庭受理一朝和解

08.12.2015  16:45

 

本网12月8日讯(李智玲)两位七旬老人为了争地闹了八年,近日,武老汉一次性给予同村郭老汉多占土地和树木等的补偿费800元,郭老汉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了结了其八年的维权夙愿,二老和好如初。

今年7月28日,原告郭某因土地经营权纠纷一纸诉状将同村的武某告上文水县法院。原来,1995年1月,郭某承包了村委的1.2亩耕地。2007年,村委在该耕地上修建水塔,被告武某负责放水,之后武某将水塔旁属于郭某承包的5分地圈占用于养牛。郭某发现后多次和武某协商,并向村委反映,要求武某退出多占的5分地,但因村委换届等原因一直协商未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郭某八年来一直奔波于村委、镇政府、派出所和纪检委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但均未果。

 

法庭受理该案后,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郭某的思想工作,缓解其激愤情绪,另一方面办案法官深入纠纷现场实地勘查,主动找村干部了解情况。在法庭干警、人民陪审员和村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两位古稀老人终于互谅互让、不计前嫌,以武某一次性补偿郭某多占耕地、树木等费用800元作为了结。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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