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

11.01.2016  11:38

  昨天,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

  张庆生强调,即将召开的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在两个五年规划交会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任务重、议程多,尤其是会议将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保大会圆满成功,是当前市人大常委会的头等大事。张庆生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更加自觉讲政治,执行好大会各项纪律;要带头更加自觉讲大局,确保把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带头更加自觉讲担当,认真审议好各项报告,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等建议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将分别提请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和通过;讨论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提请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评选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的情况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会议补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秦海涛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须经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有关人事任免。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首次现场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2015年度工作。

  会议决定2月下旬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苏,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秘书长任振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洪水,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景双彬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