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25.11.2015 17:12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1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等。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徐挺富主持,副主任车晓端、吕斌、施淑汝、王继岗、阮坚勇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余利明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12日在绍兴召开,会期4天左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通过了《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晓东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黄秋生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朱振安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职务;免去张阿东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 夏红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5.11.2015 17:12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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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