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03.11.2015  17:23

    10月29日至3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咸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城镇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咸阳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设立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芳主持会议,副主任党新安、刘辉、何新来、冯望云、王靖及秘书长郭来道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广泛宣传,科学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努力推进我市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对调研和审议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阳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关于咸阳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科学分析和应对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正视存在问题,坚定发展信心,坚持优结构、严管理、强监督,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稳步有序发展。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总结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抓宣传、抓监督、抓投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诉求,保障群众的权益。会议还就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城镇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内涵实质,遵循科学规律,编制好规划、发展好产业、深化好改革、提供好服务,突出以人为本,推动“四化”同步,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咸阳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有效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对听取和审议的六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决定,设立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会议以举手表决和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院和市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议题。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大西安(咸阳)市民文化中心项目、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和咸阳湖二期工程工地等有关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印生、李晓静、程建国、刘新余、孙亚政,市政协副主席陈永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市人民检察院院长王其敏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本次会议。5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