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服务”方便申办不动产登记

23.03.2015  12:12

      我省出台登记实施方案

        3月14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我省将通过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方案》,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过程中,各地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实施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各类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换证,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将由省编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意见,于今年3月底前提出市县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梳理,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于3月底形成调研报告。同时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配合,于6月底前理顺省级不动产登记体制。
        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功能就是保障百姓关心的土地和房产等不动产物权,使物权获得法律和社会的承认和保护。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根据《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都可依法办理登记。(记者 武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