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 五年实现社保法定人群全覆盖
2020年实现社保法定人群全覆盖
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社保法定人群全面覆盖……11月1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现已出台,该规划亮点纷呈,就业、创业、社保、工资等诸多方面都将有新举措,每一方面都与城乡居民日常息息相关。在此,记者选其亮点为您逐一介绍。
累计新增就业200万人
【目标】“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举措】我省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创业降门槛减税负
【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举措】我省将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对灵活就业、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等新的就业创业形态的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
【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举措】我省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继续开展非公经济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行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形成老遗残一体化的保障项目体系。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
此外,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合理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
【目标】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举措】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
大力推行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207万人
【目标】到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7万人左右。
【举措】实施“三晋学者”支持计划。从2016年到2020年,在省内高等院校设置“三晋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选聘100名左右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进行重点支持。实施“三晋专家”支持计划。从2016年到2020年,在省内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置“三晋专家”特聘岗位,选聘500名左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高端煤化工以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此外,还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万人次。实施“留学人员来晋(回省)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海外学子通过兼职、合作研究、讲学、考察咨询、中介服务等各种形式来山西工作、创业及进行科技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开通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
【目标】到2020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7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06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
【举措】开通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高校、科研院所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岗位职数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跨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开辟技能人才上升通道,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技能人才,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此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各类要素参与分配,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科研人才。制定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管理办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所得收入由个人、单位协商分配。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