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吕梁市国税局以“三统一”、“四严格”为抓手,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监察,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增强了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统筹安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统一时间。 以市局监察室为牵头单位,抽调基层业务骨干,成立四个检查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实施交叉检查,确保执法监察高质量、全覆盖。 二是统一内容。 以风险点为导向,突出重点监察。围绕省局通报的风险点,加强税收管理和执法薄弱环节3方面17项内容的监督检查。 三是统一培训。 以碰头会为契机,对执法监察内容、检查方式方法、疑点证据保留、底稿内容填写以及保密事项等统一为一把标尺。
严格把关,开展税收执法监察。 一是严格纪律。 明确检查组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要求严守八项规定,严肃保密纪律;严禁接受宴请,严禁收受礼金。 二是严格标准。 依托金三征管流程,组织专人针对检查项目,逐条核实涉税数据的查询路径、查询模块及方法。加强与主要职能科室的协作,核实执法政策依据,汇总编写《吕梁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监察操作手册》。 三是严格检查。 借力金税三期,对照操作手册,逐项填写执法监察工作底稿,并要求被监察单位一把手签章确认。根据检查结果,逐条下发执法监察建议书。累计发现2方面14类问题共计28个风险点,下发执法监察建议85条,采纳率百分之百。 四是严格整改。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整改落实。要求各单位对执法监察建议书中罗列的问题加强管理,落实监察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效果的跟踪回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