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实行者

14.08.2015  17:46

 

运城中院 靳彦 金磊

 

近日,临猗法院刑事审判庭冯晓荣庭长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被告人程某某因邻里建房纠纷与邻居单某某发生斗殴,致使单某某受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单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为教育感化当事人,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工作,不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吃透案情,掌握被害人单某某的思想动态和要求,了解被告人程某某的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面对被害人单某某激动的情绪,承办法官悉心安慰,稳定其情绪,并劝导被害人单某某要以和为贵,相互谅解。同时,告知被告人程某某亲属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对一个酌定情节。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使被害人打开心结,不计前嫌,双方当事人以50000元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单某某对被告人程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向本院申请撤回自诉。

被害人单某某与被告人程某某为感谢承办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倾情办案化解纠纷,分别将书写着“公正判决 执行有力”“法律先锋 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刑庭,拉着办案法官冯晓荣的手连声道谢。

 

冯晓荣法官讲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其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化解矛盾,使受害方能到应有赔偿,减少经济损失,被告方能积极认识错误,在惩罚中受教育,预防累犯地发生,调解不仅仅是让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崇尚和谐,更重要地是利用刑法的威慑力,减少犯罪,创造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环境。在新时代的法官,不仅是在为实施刑法努力,预防犯罪,肩负着更大责任,更高要求地要考虑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调解好一个案件,要幸福的是两家人。法官在刑事诉讼调解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要坚持科学发展,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其担当的角色是一个专业法律人、一个社会主义法制下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实行者。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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