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扶持企业贷款贴息

20.06.2014  09:43

  6月16日下午,我市召开扶持企业贷款贴息工作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吴敏晓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会议宣读了《高平市2014年扶持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指出,为充分发挥市政府贷款贴息扶持作用,切实解决企业贷款、融资难题,充分发挥市政府贷款贴息扶持作用,提高我市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着力培育主导产业,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市政府将对我市现有企业进行贷款贴息。

 

  会议指出,扶持范围是凡工商注册与税收缴纳在高平的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列入2014年政府贴息范围。市属各类国有、国有控股、城镇集体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提供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安排劳动力就业人员在200人以上的;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业调产项目的企业,且实施项目具有备案(核准)、规划、环保、土地、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的;  具有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品牌效应,在全市服务业企业中有影响力,需要上档升级、提升改造的服务业企业;符合我市商业网点规划,与全市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能有效促进就业,为社区、商业圈提供配套服务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项目。扶持原则是,市政府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超出基准利率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重点对高平现有企业进行贴息扶持,原则上不扶持新上项目。贴息时限为一年,只针对2014年5月以后企业新增银行贷款,贷款用于企业发展,不得用于还贷。贴息额度不低于8000-10000万元,撬动银行资金10亿元以上。

 

  吴敏晓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相关部门要正视困难,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讲大局,讲发展,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要求长远,谋当前,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服务的理念和宗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为“打造炎帝故里,建设大美高平,挺进全国百强”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