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2次主任会议

24.09.2015  17:12

  9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2 次主任会议,传达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有关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靳林春,副主任龙李海、高晓平、盛厚林、毛长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隋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靳林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坚持依法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人才集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密切协作,发挥他们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指出,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步伐;把握适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创新举措,努力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马鞍山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5 年修改)的审议意见。认为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合理,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契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符合“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要求。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人事任免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 年马鞍山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5 年马鞍山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通过关于批准2015年马鞍山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编)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通过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编)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审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14年财政决算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15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实施方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

  会议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议题及时间。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