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部分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责任约谈

31.08.2015  16:24

      根据国家饮用水监督抽查及部分饮用水生产企业发证检验“铜绿假单胞菌”指标检验不合格结果,省局于8月21日对17个相关企业进行了责任约谈。
      会上,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王柱副处长通报了国家监督抽查和发证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企业。冯晓斌处长代表省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责任约谈,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二是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三是严格执行包装饮用水标准,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加强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控,从源头上消除微生物污染。
      约谈前由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专家就铜绿假单胞菌的性质特点、污染环节及控制措施和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并重点就生产过程中各工艺环节产生铜绿假单胞菌的可能性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措施。(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