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项气象工作纳入“十三五”农业规划

08.01.2017  17:30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多项气象工作和气象指标、气象重点工程纳入该规划。

  《规划》指出,“十二五”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综合气象观测能力显著提升,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87%,基本实现了重点地区主要灾害性天气的连续监测。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至少提前30至60分钟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十三五”坚持创新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实施农业气象服务等12项农业科技振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对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增强气象服务能力,统筹规划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推进建立气象服务融入现代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农业气象观测、气象信息发布等基础设施、软件平台及省市县三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在山西北、中、南部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气象试验站,提升气象为农服务科技支撑力;针对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气象灾害区划,建立主要农作物生长气象指标体系;发展遥感技术应用和基于“互联网+”的智慧气象为农服务,向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直通式”和个性化的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服务;推进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持续开展人工增雨、防火、防雹等工作;深化气象服务体系改革,促进农业气象服务社会化、部门合作开展基于气象(灾害)指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要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要坚持共享发展,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要强化支撑,“十三五”启动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现代农业建设工程、农村脱贫攻坚工程等七项重大工程及其子项目,推进气象现代化和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完善全省农田小气候观测网站,在临猗、清徐、大同县选点建设3个符合国家级标准的农业气象试验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推进智慧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工程,人工防雹保护范围覆盖全省主要经济作物和粮食产区,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保障工程,提升气象台站业务服务能力。要从政策支持、人才支撑和组织管理等方面保障“十三五”规划的实施。

  此外,《规划》还对农业保险、农业法治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提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