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四项措施 “三个坚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临扶字〔2015〕37号《关于下达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文件安排,乡宁县2015年度承担的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为完成7个乡镇、14个行政村委、28个自然村、662户、250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共建移民新村10个,建设建筑总面积7.824万平方米。
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主要采取村级统一规划、农户自行修建形式进行。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开工率为80.5%;主体工程完工率为39.5%,已有262户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工程总体进展情况顺利。
二、资金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
工程总投资为705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809.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人均补助5000元,其中建房补助4200元/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补助800元/人,共计下达资金1250万元。截止目前,共计完成投资2842万元,占总投资的40.25%。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800元/人,共计下达资金700万元。
三、主要措施
按照省市创新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乡宁县扶贫局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乡宁县扶贫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移民搬迁工作的新形势,制定了《乡宁县扶贫局扶贫移民搬迁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从项目前期考察、计划申报、工程验收、资金请拨单的开具等各个环节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从而保证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足额到位。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为确保移搬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乡宁县扶贫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和移民扶贫项目考察组和移民扶贫项目检查监督验收组,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确保每个移民项目前期有考察,申报有程序,实施有规划,工程监督全方位,验收环节严把关。
(二) 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为确保移民搬迁工程质量,乡宁县认真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充分发挥好每个移民村委的主体监督和协调作用;制订好一个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移民搬迁方案;绘制好一个整村搬迁规划图和房屋结构图,严格按标准施工建设;认真组织好一次工程竣工验收,联合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评分制,严格细化标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
(三)各方协作,整体推进
土地、水利、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移民工作,加大了移民示范村建设的投入力度。
(四)因地制宜,创新模式
一是利用该县的煤炭企业优势,探索出“煤炭企业资助+移民自筹+扶贫补助资金”移民扶贫模式;二是依靠当地私企能人大户帮扶,探索出“当地能人出资+移民自筹+扶贫资金补助”移民模式;三是依靠信贷优惠政策,探索出“阳光贷款资金+移民自筹+扶贫资金补助”移民扶贫模式;四是依靠政府部门帮助,整合部门资金,探索出“整合政府部门资金+移民自筹+扶贫资金补助”移民扶贫模式。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乡宁县属省定贫困县,经过长期的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严重,加之处于吕梁山区,大多村庄土地贫瘠,需要易地搬迁的群众数量较多,愿望强烈,但他们的贫困程度较深,想搬迁又无力搬迁,上级部门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标准较低,确实无法满足群众需求。
二是移民建房用地难。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要求,移民搬迁选址较难,从选择搬迁地、土地规划到申报、审批周期较长,严重制约着移民搬迁工作。
五、“三个坚持”,努力做好下一步搬迁工作
一是坚持做到整体搬迁。按照移民搬迁的整体规划对居住在深山洼地、地质灾害区的贫困群众,积极稳妥地、有计划地实施移民搬迁。做到搬动一个点,就搬清一个点。
二是坚持做到合力搬迁。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大力推进移民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移民新村“三化”,即硬化、亮化、绿化。
三是坚持抓好移民后续管理发展。着力提高移民素质,帮助移民发展生产,创业增收,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