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乱修建 实地指导促整改

11.08.2015  12:13

 

本网8月11日讯( 张鸿)今年3月,太原市晋源区法院联合晋源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土地、房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意见》试行过程中,该院行政审判庭针对具体案件,采用实地勘察与实时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成功审结了一起关于土地类非诉执行案件。

2014年7月,晋源区武家寨村民李某擅自占用武家寨村的集体土地修建非法建筑、堆放建筑材料,占地面积5.4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晋源分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责令退还5.4亩土地并限其在十五日内拆除、搬运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堆放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处罚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晋源分局以李某未按处罚内容进行整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经听证审查,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李某态度积极,确已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但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以及土地类案件的特殊性,确实对被执行人的整改有客观影响。合议庭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一致决定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去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由国土局工作人员指导李某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堆放物进行清理。随后,合议庭成员及土地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涉案土地,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土地进行了现场测量及指导,并在征得李某意见后,限期三天进行拆除、整改。

 

三天后,法院收到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晋源分局提交的撤销执行的申请,表示李某已按照规定对所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堆放物进行了拆除和搬运,将土地恢复耕种,违法状态已消除。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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