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等10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1.12.2014  01:24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罚款20元

  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 罚款10元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 罚款20元

  12月19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通报,即日起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迎泽大街等路段、广场东岗等10个示范岗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翻跨护栏等10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太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采用“宣传教育与严格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坚持严格管理,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对带头违法者必处罚。对拒绝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扣留非机动车。针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严重程度和对交通的影响程度,交警部门也将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处罚等不同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中,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警部门还将对交通标志表现进行一次排查,满足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需要。其中,将对辖区各路口信号灯配时开展两轮次的全面排查,按照行人步速进行信号配时,优化调整配时不科学问题,确保行人的安全通行。对交通复杂的路口、路段,交警将积极协调建议有关部门,增设立体过街设施(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并用隔离设施进行引导,为行人过街提供便利通行条件。摸排全市“断头”人行横道,向政府报告,协调园林、市政等部门,打通、完善人行横道,不能打通完善的要及时整改、清除人行横道线。(记者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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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地方要严查

  重点严查的路段及岗位:并州路、迎泽大街、迎泽西大街、新建(南)路、府东(西)街、长风街等,设置的重点岗位包括广场东岗、青年路岗、大南门岗、天龙岗、省政府岗、市委岗、五一小学岗、迎泽桥西岗、长风街平阳路岗、长风街长治路岗。

  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超越停止线、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人行横道上骑行、路口内乱穿乱行、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等;行人翻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等。

   这些违法行为都要处罚

  很多人以为,汽车违章交警可以贴单子,电动车、自行车违章交警就没有办法了。其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样有处罚。交警部门为此专门整理了常见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处罚标准。具体为: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罚款20元;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罚款20元;

  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罚款20元;

  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罚款20元;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的,罚款20元;

  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罚款50元;

  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警告,及时纠正;

  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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