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水利水保局塑料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静乐县水利水保局委托,对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塑料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 塑料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JZC-2014-048
3、采购内容 :
编号 | 管 径 | 公称压力 | 型 号 | 数量( 米) | 备 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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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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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φ63 | 0.6MP | PE8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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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φ50 | 0.6MP | PE80 | 4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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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φ40 | 0.6MP | PE80 | 7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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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φ32 | 0.6MP | PE80 | 7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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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φ25 | 0.6MP | PE80 | 4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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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φ20 | 0.6MP | PE80 | 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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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PEφ50 | 1.6MP | PE100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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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PEφ25 | 1.0MP | PE100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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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的公司或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8)须持有国家及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说明或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卫生许可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规格复印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得竞标文件。
四、竞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
时间 : 2014年8月28日至9月2日止
地点 :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 : 2014年9月5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2、地点 :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提交,逾期不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 2014年9月5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2、地点 : 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届时派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 张旭军 联系电话 : 1399411955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 王培忠 联系电话 : 0350-7828500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