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着力推动藏区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青海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推动藏区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改善藏区办学条件。 加强藏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0以来,向藏区学校累计投资95.22亿元,占全省教育项目总投入的53%,重点实施了校安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薄弱高中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等藏区教育项目1700余个。建设校舍建筑面积近470万平方米;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2所,其中寄宿制学校194所,占全省标准化学校建设总数的48.6%;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98所,占全省幼儿园建设总数的62.2%;为430所学校配备实验室、图书及信息化设备,占全省标准化学校配备总数的39.7%;建设藏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6万套。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2014年藏区教育经费总额达到79.9亿元,比2010年增长110%。实施三江源地区“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覆盖藏区的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学前一年和中职教育资助政策。目前,全省藏区学前一年补助标准人年均3700元,高于其他地区2500元;义务教育阶段1445元,高于其他地区565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4200元,高于其他地区300元。截至2014年,藏区教育资助资金投入达7.6亿元,30余万名藏区学生享受资助政策。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通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或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等方式,在藏区所有中小学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扩大异地办班规模,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到省外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引导学生自觉加强民族团结和增强国家认同感。截至2014年底,累计向省外输送藏区民族高中(中职)生7400余名。将每年3月确定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筑牢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向藏区中小学新增教职工编制2000余名,占全省新增教职工编制的99%。每学期选派省内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到藏区学校开展顶岗支教实习,替换出在职教师接受培训。建立帮扶藏区青南三州教师支教机制,选派省内东部地区2%专任教师赴青南三州支教,促进区域间教师互帮共进、轮岗交流。2010年以来,累计培训藏区教师4.7万人次,占全省参训教师的40%,特别加强小学数学、汉语文和初中理科双语教师培训,实现双语教师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