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明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程序

05.02.2015  11:58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明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发挥好大集团优势,加强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近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下发【2015】68号文件,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作出调整,并明确工作程序。

调整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六个专业委员会,原监察审计委员会调整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增设资金运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投资审查论证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不作调整。

文件明确了专业委员会工作程序,一是董事会确定的战略课题和重大事项由各专业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具体决策方案,由专业委员会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查意见后,报董事会决定;二是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方式和程序等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三是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应使各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应向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意见并作出说明;四是各专业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等列席,对涉及的议案进行解释、提供咨询或者发表意见,但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五是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文件还就专业委员会人员配置、各专业委员会具体工作制度进行了说明。

来源:山西焦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