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法院阳西法庭:巡回审判“一箭双雕”
本网讯(王生虎 牛培珍)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阳西法庭继续秉持两便原则,针对辖区内一件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工作,既方便了困难群众诉讼,又借机进行了普法宣传,收到“一箭双雕”的良好效果。
5月15日,阳西法庭庭长、陪审员、书记员等一行人带着“巡回审判箱包”来到固隆乡南沟村,大家一起在该村村委会会议室布置了简易法庭。会议室正前方墙壁中央悬挂庄严的国徽,写有“巡回法庭”字样的红色字幅四角用绳拉紧固定。搭建好室内法庭后,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因该案的被告陈某系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眼看到了开庭时间,张晓霞庭长亲自率人到被告家中将被告接到现场。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7日下午,被告陈某到原告家找原告公公协商被告在干活中手受伤一事的赔偿时,双方发生纠纷,被告用砖将原告的院门、窗户等砸坏。经调解无果后原告起诉在案。庭审中,被告情绪激动,坚决不愿承担法律责任。经过审判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并向被告释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缓和了现场气氛,案件顺利审理完毕。
庭审结束后,一位村民兴奋地说:“没想到在家门口也能审案子,这是第一回。”参与旁听的村干部和群众一致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能够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希望法院能多以这种方式开庭审理案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农村群众法制意识薄弱,类似这样的财产纠纷、人身权纠纷案件屡有发生。这次巡回法庭,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流程,增强了司法公开的力度,也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普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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