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同晋城市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

07.04.2016  10:46

      为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推进阳城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大力提升气象公共服务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气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能力,立足阳城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提升气象工作对阳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建设富裕、宜居、美丽、和谐新阳城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近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同晋城市气象局就对现代综合气象监测系统建设、阳城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建设、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和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签订合作协议。阳城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与现行气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并与晋城市气象局配套落实重点项目资金,保证合作内容和重点工程的有效实施。同时双方建立领导不定期互访制度及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合作协议的履行;双方指定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晋城市气象局办公室、阳城县气象局作为合作协议具体联系和推进部门,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协议具体事项,协调解决在协作中面临的困难和产生的问题,保障合作共建内容的落实。